附屬社團 | 海洋休閒社

台南市國立成功大學校友會

海洋休閒社組織簡則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08年12月15日 海洋休閒社 成立大會提案討論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

一、 台南市成功大學校友會(以下簡稱校友會)爲辦理海洋休閒活動,增進校友聯誼,並促進身         心靈健康,特成立海洋休閒社(以下簡稱本社)。

 二、本社設於台南校友會。

 三、凡本會會員及其眷屬均可加入本社為社員。

四、本社爲推動社務,置社長、副社長、幹事長各一名、副幹事長若干名。

五、本社社長,須經社員大會推選,報請校友會會長聘任,任期二年,不得連任。

六、本社副社長、幹事長、副幹事長由社長遴薦,報請校友會會長聘任,任期與社長同,得連任。

七、本社得設若干小組,輪流負責採辦各月份之活動。採買金額權限以實際開銷為準(特殊狀況支出時宜事先協調),採買費用以單據向幹事長報支。

 八、本社社長應擬定年度活動計畫,提報社員大會。

 九、本社每年至少召開社員大會一次,審議活動計畫、收支情形並檢討社務,以社員過半數之出席,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。

 十、本社社長或幹事長應列席校友會理監事會,報告社務。

 十一、本社經費來源如下:

       1、社員年費新台幣壹仟元整,充作本社活動基金。

       2、校友會補助。
       3、社員捐款。

       4、其他收入。

十二、本社社員參加活動,全年出席率最高的前三名,得酌予獎勵。獎品授權社長決定。

十三、本社經費收支由幹事長負責,收支情形應向社員大會報告並公佈之。

十四、本社辦理活動所需費用,以實際參與者分攤並維持收支平衡為原則。

十五、本簡則提經社員大會通過,報校友會理監事會備查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